馬榮成 發表於 2006-10-11 12:00

港人深圳尋歡被捅4刀亡

【 本 報 訊 】 深 圳 消 息 : 兩 名 港 人 日 前 北 上 深 圳 尋 歡 , 其 中 一 人 事 後 指 「 小 姐 」 服 務 欠 佳 與 對 方 發 生 口 角 , 不 肯 支 付 肉 金 欲 離 去 時 , 港 人 的 手 機 被 人 奪 去 並 掟 毀 , 雙 方 因 賠 償 問 題 再 次 發 生 激 烈 爭 執 。 數 名 接 報 到 來 的 「 雞 頭 」 將 兩 港 人 趕 走 , 當 兩 人 甫 離 開 大 廈 門 口 , 即 被 人 拖 去 橫 巷 教 訓 , 結 果 其 中 一 人 被 人 用 利 刀 連 捅 4 刀 慘 死 。

公 安 事 後 在 現 場 帶 走 一 名 雞 頭 的 胞 弟 協 助 調 查 , 現 正 追 緝 多 名 涉 案 的 內 地 疑 兇 。 據 悉 , 案 發 後 , 內 地 公 安 通 過 中 港 聯 絡 官 聯 絡 本 港 警 方 , 以 了 解 死 者 的 背 景 資 料 。 本 港 警 方 對 有 港 人 在 內 地 遇 害 事 件 回 應 時 表 示 , 不 評 論 個 別 案 件 。
港 人 因 尋 春 喪 命 事 件 發 生 於 本 月 8 日 晚 上 11 時 , 據 悉 當 晚 年 約 30 歲 的 死 者 與 一 名 朋 友 從 羅 湖 過 關 後 , 從 深 圳 火 車 站 步 行 至 建 設 路 熙 龍 大 廈 時 , 被 一 名 「 皮 條 客 」 兜 搭 , 兩 人 隨 皮 條 客 上 熙 龍 大 廈 一 單 位 內 , 並 分 別 與 兩 名 湖 南 女 子 進 行 交 易 , 而 皮 條 客 則 離 去 繼 續 上 街 拉 客 。

兩 事 主 被 趕 入 橫 巷 教 訓
不 久 , 兩 人 完 事 後 , 30 歲 事 主 以 貨 不 對 辦 及 服 務 欠 佳 拒 付 肉 金 , 兩 人 欲 離 開 單 位 時 , 事 主 腰 間 手 機 被 人 搶 去 怒 掟 地 上 損 毀 , 他 們 即 時 要 求 對 方 賠 償 , 雙 方 因 此 發 生 爭 執 及 拉 扯 ; 此 時 , 幾 名 湖 南 男 子 接 報 趕 到 將 兩 港 人 趕 離 單 位 。
當 兩 港 人 步 出 熙 龍 大 廈 門 口 , 即 被 幾 名 大 漢 強 行 拖 到 熙 龍 大 廈 旁 邊 的 橫 巷 毆 打 , 其 中 事 主 被 人 用 利 刀 在 腹 部 連 捅 三 刀 , 他 掙 脫 逃 走 , 兇 徒 追 上 在 傷 者 臀 部 再 插 一 刀 , 行 兇 後 四 散 逃 去 , 傷 者 則 不 支 倒 地 , 同 行 友 人 無 受 傷 立 即 報 警 。 傷 者 送 院 後 證 實 死 亡 , 遺 體 已 移 送 深 圳 法 醫 進 行 解 剖 , 以 確 定 死 因 。
兇 案 發 生 後 , 公 安 在 熙 龍 大 廈 用 作 賣 淫 的 單 位, 帶 走 一 名 四 川 男 子 協 助 調 查 , 該 名 男 子 是 單 位 包 租 人 的 胞 弟 , 其 兄 及 與 港 人 交 易 的 兩 名 湖 南 小 姐 , 在 案 發 後 已 逃 去 無 蹤 。
據 悉 , 該 單 位 兩 房 一 廳 , 平 時 由 兩 名 湖 南 女 子 「 打 躉 」 , 每 次 交 易 150 元 , 嫖 客 需 另 交 50 元 房 租 。 據 熙 龍 大 廈 住 戶 透 露 , 該 大 廈 至 少 有 10 個 港 式 「 架 步 」 存 在 , 常 見 到 皮 條 客 帶 港 人 上 大 廈 單 位 嫖 娼 。 兇 案 發 生 後 , 有 住 戶 表 示 計 劃 另 覓 居 所 。

建 設 路 為 「 色 誘 黨 」 黑 點
羅 湖 區 近 火 車 站 的 建 設 路 是 「 色 誘 黨 」 及 「 屈 錢 黨 」 出 沒 黑 點 , 而 在 這 一 帶 經 營 港 式 色 情 場 所 的 則 以 四 川 幫 、 湖 南 幫 及 湖 北 幫 為 主 ; 雖 然 該 處 龍 蛇 混 雜 , 但 仍 有 不 少 港 人 冒 險 光 顧 , 除 了 價 錢 平 及 就 腳 外 , 主 要 原 因 是 一 些 港 人 光 顧 一 、 兩 次 後 , 認 為 熟 悉 架 步 及 存 在 僥 倖 心 理 。
據 公 安 表 示 , 港 人 在 內 地 不 欲 成 為 歹 徒 目 標 , 首 先 不 要 穿 金 戴 銀 及 太 張 揚 , 名 錶 鑽 戒 最 好 收 起 , 其 次 是 要 潔 身 自 愛 , 不 要 做 觸 犯 內 地 法 律 的 行 為 。

vic 發表於 2006-10-11 13:36

我成日路經這裡.......怕怕

boboyiu 發表於 2006-10-11 16:48

呢句真..玩完定要pay架啦..唔like可以唔上..為了一點點便宜而無命..不值哦..小弟中旨,錢事小,命仔事大..

蒲王亞飛 發表於 2006-10-11 19:16

我個人,係果一帶,都試過乃過野,
幾年錢,行去三島搭車,卑個阿姨兜 搭
話條女點樣,點樣,18歲卜卜脆,新做等等.....
講到天花龍鳳,講到我心郁郁,跟住去馬..
亦都係上某一大廈,結果完事后,卑150雞頭,
點知個雞頭話,呢d只不過卑小費,小姐未卑,
我即知乃野,即刻個銀包出黎,卑晒d錢佢,
佢先至滿意放我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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