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榮成 發表於 2006-12-26 12:52

山東團友 : 香港恐怖可怕

旅 行 社 兩 名 男 女 職 員 在 碼 頭 與 女 領 隊 及 團 友 為 船 票 安 排 起 爭 執 , 一 度 互 相 拉 扯 , 警 員 在 旁 調 停 。
來 自 內 地 「 零 團 費 」 旅 行 團 又 指 本 港 導 遊 強 迫 購 物 而 發 生 糾 紛 。 一 個 日 前 來 港 旅 遊 內 地 旅 行 團 昨 指 摘 本 地 導 遊 強 迫 購 物 並 惡 言 相 向 、 更 扣 起 部 份 團 友 往 澳 門 船 票 , 雙 方 在 碼 頭 對 罵 拉 扯 。 有 團 友 形 容 「 香 港 很 恐 怖 、 很 可 怕 , 會 警 告 親 友 不 要 來 香 港 旅 遊 」 。 旅 遊 業 議 會 則 表 示 會 嚴 厲 處 理 事 件 , 違 規 旅 行 社 及 導 遊 可 被 判 罰 款 及 停 牌 。

投 訴 本 地 接 待 導 遊 強 迫 購 物 的 「 港 澳 5 日 遊 」 內 地 旅 行 團 , 來 自 山 東 青 島 連 女 領 隊 一 行 21 人 , 每 人 在 當 地 繳 交 2,720 元 人 民 幣 團 費 , 於 本 月 22 日 中 午 從 青 島 直 飛 本 港 , 由 本 港 一 間 旅 行 社 免 費 接 待 。 該 個 「 零 團 費 」 旅 行 團 有 團 友 投 訴 , 在 香 港 旅 遊 時 間 少 , 遊 海 洋 公 園 僅 20 分 鐘 但 購 物 時 間 太 多 。

在 碼 頭 為 船 票 爭 執

團 友 力 數 負 責 接 待 的 姓 黃 本 港 女 導 遊 不 是 , 指 第 二 天 行 程 時 , 女 導 遊 見 他 們 購 物 不 多 態 度 惡 劣 , 有 人 還 出 言 威 嚇 : 「 你山 東 人 好 有 錢 , 點 解 唔 買 多   ? 你每 人 至 少 買 兩 萬 元 我 先 有 飯 開 , 如 果 唔 係 點 樣 再 帶 你呢 團 ! 」 隨 即 引 起 團 友 不 滿 雙 方 粗 言 對 罵 。 至 晚 上 , 團 友 入 住 酒 店 時 , 女 導 遊 未 有 協 助 團 友 辦 理 入 住 手 續 便 離 去 , 要 旅 行 社 派 另 一 女 職 員 到 酒 店 協 助 。
至 昨 早 上 7 時 許 旅 行 社 派 出 兩 男 女 職 員 , 帶 領 團 友 到 中 環 港 澳 碼 頭 乘 船 往 澳 門 , 今 日 從 澳 門 直 飛 回 青 島 結 束 行 程 。 惟 旅 行 社 方 面 指 內 地 領 隊 未 繳 付 500 元 接 待 費 用 僅 提 供 16 張 船 票 , 雙 方 在 碼 頭 再 起 爭 執 團 友 報 警 求 助 。 女 領 隊 及 團 友 指 本 地 接 待 旅 行 社 做 法 不 當 , 情 緒 激 動 一 度 與 兩 職 員 拉 扯 , 被 在 場 警 員 勸 開 。
雙 方 爭 拗 兩 個 多 小 時 後 , 女 領 隊 讓 步 先 自 行 購 買 所 差 五 張 船 票 日 後 再 作 追 討 。 由 於 發 生 爭 執 耽 誤 行 程 , 部 份 團 友 所 持 船 票 超 過 時 限 不 能 使 用 , 幸 在 警 員 調 解 下 船 公 司 通 融 , 全 團 人 於 早 上 10 時 離 港 往 澳 門 , 結 束 一 場 爭 拗 。
「 我 去 過 國 內 很 多 大 城 市 旅 遊 , 想 不 到 第 一 次 來 香 港 就 遇 上 這 般 待 遇 , 我 是 不 情 願 下 花 了 5,000 元 買 東 西 。 那 個 導 遊 態 度 很 差 , 全 團 人 很 不 滿 , 香 港 購 物 天 堂 原 來 是 這 樣 , 今 後 我 不 會 再 來 ! 」 團 友 于 小 姐 坦 言 對 香 港 好 失 望 。

「 警 告 親 友 不 要 來 」

團 友 于 生 于 太 表 示 來 港 旅 遊 自 由 購 物 時 間 沒 有 : 「 那 個 導 遊 看 我 們 只 買 3,000 元 貨 品 就 不 滿 , 香 港 很 恐 怖 很 可 怕 , 我 會 警 告 親 友 不 要 來 。 」
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總 幹 事 董 耀 中 表 示 會 嚴 厲 處 理 今 次 事 件 : 「 如 果 團 友 所 言 屬 實 , 旅 行 社 及 導 遊 都 違 規 可 能 會 被 判 罰 款 及 停 牌 。 」 。 他 提 醒 內 地 團 友 , 所 購 貨 品 均 享 有 14 日 全 數 退 款 優 惠 , 對 接 待 旅 行 社 或 導 遊 有 不 滿 , 可 向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投 訴 取 回 公 道 。 至 於 事 件 中 的 旅 行 社 , 職 員 以 負 責 人 不 在 拒 絕 評 論 。

團 友 訴 苦
《 不 會 再 來 》
于 小 姐 : 「 想 不 到 第 一 次 來 香 港 就 遇 上 這 般 待 遇 , 導 遊 態 度 很 差 , 香 港 購 物 天 堂 原 來 是 這 樣 , 今 後 我 不 會 再 來 ! 」

ngtungsee 發表於 2006-12-26 22:30

呢咁無良旅行社影衰香港,直情要吊消佢牌照,重要將佢大股東列入黑名單,唔準再開旅行社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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