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權 發表於 2005-10-15 17:28

財權特稿:要包女嘅兄弟小心

【澳門日報消息】本澳一男子陳×泉在拱北與欲包養的臺山女子梅曉琳發生性關係後,因拖欠一千元“肉金”而被對方狂揷四十七刀命喪黃泉,屍體變腐近廿天後才被家人尋獲。梅曉琳事後在南海被擒,本周二在珠海被執行注射死刑。

澳漢珠海租屋包二奶

陳×泉去年初欲在拱北“包二奶”,事先在拱北某花園租下房子。去年一月,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廣東臺山女子梅曉琳,雙方相約在其出租屋商談包養事宜。當時因梅開出每月上萬元的包養價太高而未談妥,但兩人仍發生了性關係,事後陳付給梅一千元人民幣。

梅曉琳時年十九,頗有姿色,二○○三年在臺山開糖水舖生意失敗虧本,加上平時熱衷賭博,至去年初已欠下近萬元賭債。由於債主催得緊,梅曉琳冀供人包養,以包養費還債,主動打電話約陳×泉再談包養事宜。

去年二月八日下午二時,梅曉林再次依約到陳×泉在拱北的租住地,雙方對包養價錢及包養細節仍未有共識,後兩人商定每嫖宿一次一千五百元。隨後兩人又發生了性關係,完事後陳×泉只付了五百元人民幣,稱一千元尾數下次補回。

恐對方未死再割咽喉
梅曉琳在供詞中稱,對陳×泉的“孤寒”十分惱火,沖涼後裸體在客廳木架上找到一把單刃水果刀返回臥室,趁陳×泉不備,持刀猛刺其胸部,遭陳的本能反抗後又繼續狂刺數十刀。

梅曉琳供稱,當時一心要殺死陳×泉,對其亂刺一通後才停手。見陳的手還在動,又在陳某脖子上連割二三刀,後恐陳未死,再操起桌上瓷茶杯猛擊陳的額頭,直至陳全身鮮血模糊、毫無動靜才罷手。

全身是血的梅曉琳再次沖完涼後,將陳×泉身上的一千六百元人民幣現金、兩部手機以及身份證、銀行卡等財物搜掠一空,鎖好門窗逃離現場。

約二十天後,陳×泉的家人因長時間未能與之取得聯繫,通過陳生前的各種朋友關係才找到其拱北的出租屋,破門而入,赫然發現室內有一具已腐爛的屍體。經報警鑒定後,證實為陳×泉,身上共有四十七處刀傷,因心臟被刺破而死。

珠海警方經愼密調查,於去年二月廿八日晩在廣東南海將梅曉琳緝獲歸案。

珠海中級法院認為,梅曉琳欠下賭債,希望通過找有錢人包養還債,這一手段本身已不正當;在尋求高價包養遇到挫折後,在與陳×泉嫖宿後,因陳沒有給足嫖資而殺人,其手段兇殘,危害社會,依法判處其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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