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榮成 發表於 2007-5-7 01:20

嫖娼斷正入冊48小時實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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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所皆知,在內地嫖妓是犯法之事,最近公安更公布,一旦被抓獲,情節嚴重者必須拘留。最近一位過來人就在網上爆料,自述在內地被拘留的實況。

這位化名叫阿輝的朋友,是在深圳被公安抓獲,他表示,當日到深圳去找相熟的小姐,後來到了對方出租屋家中看電視。由於當日女方「親戚」到訪,所以兩人並冇發生性行為,只是在家中閒聊和看電視,但在離去之時,卻在樓梯被公安抓到,指他嫖娼。

事與願違
阿輝被抓之後,先被公安押回出租屋,然後,叫他們兩人坐在床頭拍照,雖然他聲稱並沒有嫖娼,但公安一於少理,拍完照之後,就和其他被捕者一起,由車押返沙頭派出所。

派出所之內,各人都要被拍照和落口供,資料則在電腦貯存。阿輝在落口供時又再聲言冇嫖娼,不過,在場的公安則表示只依照片做證據,如果不認罪,就按嚴重程度處理,結果阿輝只好簽了那份口供。

落完口供之後,阿輝就被送到單獨的囚房,他表示,公安的態度尚算不錯,最少他可以要求喝水,要去廁所的話,則有公安相陪。

阿輝當時還心存僥倖,以為最後可以罰款放人,一直等到第二天,派出所所長返到派出所,他才知道這一次遇上大麻煩,公安表示,各人要被拘留。

臭氣熏天
之後,各人被押上車,先到梅林檢驗中心驗性病,包括驗血、照肺、驗尿,不過,當中幾個香港人則不用驗尿,證實冇性病之後,就再次被押上車,被送到福田拘留所。

入到拘留所,要先見醫生,之後,每人獲發一張「行政處罰決定書」,這一張紙就是獄中的身份證,由入冊到出冊都要隨身攜帶。大抵公安亦知阿輝並冇嫖娼,所以只判他拘留兩天。

阿輝所坐的監倉,只有一張七乘八呎的大床,最多只夠容納十個人睡,不過倉中卻有十九人之多,所以,遲來者只能睡在地上,而膳食、如廁都在此處解決。娛樂方面,則有一副象棋、一副啤牌提供。他後來聽人說,上層有旅館式拘留室,每日收費二百五十元,兩個人一間房,有熱水、獨立床、電視供應,一日三餐,還可以買,不過,這些豪華倉經常爆滿。

阿輝表示,在拘留所中的伙食不算太差,每餐都有白菜、魚和肥肉。不過,他謂最難受就是有人大便時,成個囚室都會臭氣熏天,加上沒有熱水沖涼,如果要被拘留十五天的話,相信會相當難捱,他則慶幸只需坐了兩天便可以出冊。

內地拘留不必審訊
在香港,如果犯法而要坐監的話,必須經過法庭審訊,警方並沒有判犯人坐牢的權力。不過,在內地,公安卻有這一種權力,這就是所謂勞動養。這種處分屬於行政處罰,輕微罪行不必經法庭審訊,公安便可以決定給予犯法者拘留的處分。

最近,公安部解釋這一條條例時,更加強調,如果是因為賣淫嫖娼,情節嚴重者一定要判最少十五天的拘留,不僅如此,還要通知嫖客的妻子,所謂情節嚴重的定義,是雙方有真正的性行為。

此一做法,引起很多的批評,論者認為不僅侵犯了個人私隱,也侵犯了人權,在內地,甚至也有律師提出不同的意見。有人更認為,公安的權力愈大,貪污的可能更多。

無論如何,這種處理賣淫嫖娼的方法肯定對喜歡到內地嫖娼的人有一定阻嚇力。只是真要禁絕賣淫嫖娼,以目前內地的實際環境,相信難乎其難。

神遊提示
香港很多人都喜歡到深圳玩,原因在於和深圳只有一河之隔,來往方便,而且,深圳消費比香港便宜。

很多人到深圳玩,都喜歡跟隨小姐到她們居住的出租屋,尤其是和對方相熟之後,更是如此。

不過,到出租屋其實風險很大,很多出租屋所在地方環境複雜,三九流人物出沒,另外,公安也不時會到該處掃黃,隨時會被抓獲。

一些玩家認為,到深圳玩,宜到一些高級酒店內的娛樂場所,相對風險較小,但這樣做當然花費也比較高。

褔田李下 發表於 2007-5-9 16:10

真係有豪華倉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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