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wantse 發表於 2007-8-13 23:51

救國手冊以前所見,希望有用

救國法律常識與戰士自保手冊

A.熟悉中國法例

有三條法例大家一定要知:

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于嫖娼行為的規定》

第三十條
嚴厲禁止賣淫、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、嫖宿暗娼,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、 警告、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育,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嫖宿不滿十四歲幼女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,以強姦罪論處。
第三百六十五條
組織進行淫穢表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(修正)》

第三百六十條
明知自己患有梅毒、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、嫖娼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。
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精神:

一)合法行為
  交朋友、同居、未婚性行為、婚外性行為不是非法行為。係道德問題,不屬警察管轄範圍。

二)違法行為
  嫖娼、賣淫是買賣關係,屬人民內部矛盾。可判罰款,拘留,勞教等處罰。

三)犯罪行為
  1.介紹或操縱賣淫;明知有病嫖妓,屬敵我矛盾。要判刑坐監。
  2.嫖十四歲以下幼齒,屬敵我矛盾。以強姦罪論處。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3.雙飛、有組織集體嫖妓行為,是集體淫亂,屬敵我矛盾,要判刑坐監。
  4.查明或供認組織進行淫穢表演的,屬敵我矛盾。要判刑坐監。

補充一:
而家公安做野亦無以前咁亂黎,人証物証方面亦做到足。好多同學有時以為被公安亂砌生豬肉,其實係因不懂國內法律,在作供時誤墜圈套,承認左d唔應該承認o既野,無睇清楚內容而誤簽口供紙,所以砌得入。或因為想早d脫身,唔想俾親友知道,但求罰款了事而有求必應乜都認。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〉的條款,公安機關負有舉証責任,沒有証據沒有口供,公安不敢亂砌。

補充二:
留意一下對方係公安定係治安隊,兩者分別很大。公安隸屬於國家公安部,是公務員;而治安隊只是由公安聘請的助理,沒有公務員資格。如果想私自解決,對治安仔可以儘早主動開條件,睇下有冇機會私下解決,玩下手連床都唔使落就攪掂,根本唔使返派出所;對公安則要小心好多,要被動、婉轉同暗示,否則砌多條賄賂罪,仲大鑊!

補充三:
公安的留置期限是48小時,按法例超過48小時而未能檢控你就要放人,所以一定要記清楚被捉入派出所的時間。

howantse 發表於 2007-8-13 23:59

lonew 少,第一個幫襯wor ~~:lol:lol

十郎 發表於 2007-8-14 00:42

不過我覺得中國暫時無嘜法律可言囉..:Q :Q
不過都多謝師兄有用嘅料:handshake :handshake

湯少 發表於 2007-8-14 01:17

最有用, 都係唔好生事!!

尹天龍 發表於 2007-8-14 03:17

原來同居唔犯法 但比$$$佢洗就犯法嫁:L

我以後都係唔好比$$$佢先得喇 :lol :lol

多謝提醒:D

鋤大姐 發表於 2007-8-17 08:19

金錢就係法律, 帶多個錢係身, 萬事有商量

肥佬 發表於 2007-8-17 12:18

叫G姐....估唔到會巔覆國家﹑刺探國家機密,仲變Q埋間諜添.....:L
真係要小心D叫先得喇......
唔係比人掟Q左上黑龍江勞改返十幾廿碌...咁就大撚鑊啦! :funk:

mrcwm 發表於 2007-8-28 12:18

:funk:有用的,謝謝:funk:

leo851103 發表於 2009-5-21 18:18

好啊,以后识做啦,安全好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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