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例首日深圳警方拘捕企街
報載:新《治安法》實施的第一日,即3月1日,晚上10點半深圳警方在福華路發現兩名可疑女子攔停一輛慢駛的車,並與車內人員搭訕。民警遂將兩女子及車上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。經詢問,兩女子承認招嫖事實,車上男子也證實其在慢駛尋找路口時,被這兩名女子截停同時詢問其是否需要性服務的事實。期後這兩名涉嫌路面招嫖的女子處以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。據悉,這是深圳警方首次運用新法作出行政處罰。
從這件案例可以看出一些問題:
1.可以肯定警方會埋伏做野,而且仲會係便衣,巴打們若果食快餐會相當危險。
2.報道只透露該兩名女子遭拘留處罰,車上的男子應該沒有問題,不過肯定要被帶走接受問話,嚇餐死是在所難免的。不過如果街女上車,或男子跟著街女而去,我想按新例男的就要被罰五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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